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应腾)2月16日,记者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获悉,《贵州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评审认定与跟踪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公布。其中明确,“百千人才”每年度组织一次集中申报、集中评审;引进重点领域的杰出人才或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一事一议”。
“百千人才”是指围绕大数据、大健康、大生态、人工智能、电子信息、文化旅游、山地高效农业、高端装备制造和现代金融、现代服务、综合交通运输等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依照本实施细则评审认定的从省(境)外引进到我省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工作或创办企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据悉,“百千人才”分为创新类人才和创业类人才。创新类人才主要指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来黔从事科学技术研发或者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创业类人才主要指具有创业或管理经验、自带技术和资金来黔创办企业的高层次人才。
《通知》明确,申报创新类“百人领军人才”应为从省(境)外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黔工作时间未超过12个月,入选后须在黔全职工作3年以上。需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申报创业类“百人领军人才”应为从省(境)外自带资金、技术来黔创办企业,创办的企业成立1年以上、3年以下。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其成果转化技术能够填补省内相关领域技术空白。
申报创新类“千人创新创业人才”应为从省(境)外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黔工作时间未超过12个月,入选后须在黔全职工作3年以上。申报人近五年内需获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独立或主持培育通过省级以上审定的农业新品种1个以上,并推广应用。
申报创业类“千人创新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成立1年以上、3年以下。申报项目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并填补省内相关领域空白,或申报项目(企业)在研发经费、设备购置、厂房建设等方面已投入800万元以上。
此外, “百千人才”考核期为三年。入选人员须与推荐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明确项目三年推进计划、年度目标任务、违约责任、预期成果以及推荐单位支持措施等。跟踪考核主要考核入选项目实施情况、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业绩成果、获得的荣誉表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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