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1月21日,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获悉,湄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李滨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提起公诉。
2019年1月15日,贵州省绥阳县财政局原局长李滨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经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湄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湄潭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滨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意见。
湄潭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滨在担任绥阳县财政局局长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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