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张永成 本网记者 程曦)1月4日,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8年,黔西南州两级法院依法快速执结涉民生案件1718件,向申请执行的1689名老百姓兑现执行款5488万余元。
2018年,依法快速执结涉民生案件1718件
据了解,2018年以来,黔西南州两级法院始终把涉民生案件执行作为工作重点,建立案件定期分析机制,突出执行强制性,依法采取搜查、罚款、拘留、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实施惩戒,切实依法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2018年,黔西南州两级法院依法快速执结涉民生案件1718件,其中执结交通事故赔偿案371件、抚养费案354件、劳动报酬案632件、人身损害赔偿案102件、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59件、医疗保险赔偿案8件,向申请执行的1689名老百姓兑现执行款5488万余元。
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 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黔西南州两级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加大对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对此类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
在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徐某某、肖某某等人系农民工,为被执行人吕某某承建的贞丰县殡仪馆工程提供扎钢筋、刷磁粉、砌墙等劳务,工程发包单位贞丰县民政局欠劳务费用总计30余万元。
该系列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贞丰县民政局发出执行通知书,积极沟通协调,立案后仅20天,当地财政局即将该系列案执行款351186元汇入法院执行案款专户,法院迅速将案款发放给申请人,相关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 兑现救助金额318万余元
对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被执行人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涉民生案件,黔西南州两级法院按照“尽快处置、尽快公开、尽快救助”原则,认真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委政法委、上级法院报告,积极开展司法救助。2018年,全州法院司法救助执行案件164件232人,兑现救助金额318万余元。
2017年,陆某等19人受孙某雇佣到册亨县巧马镇种植中药材,孙某欠付19人劳动报酬8万5千余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孙某还涉及外地法院多个执行案件,其工资已被依法扣留、提取,家中房屋已抵押给银行,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但19名申请执行人均无文化,长期靠作零工来维持生计,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执行法院立即向当地政法委报告,为19名申请执行人申请司法救助,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司法救助金5万余元,让19名申请执行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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