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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启动一周年:319位伤者获救助
2018/12/14 作者:洪英杰 来源: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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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洪英杰)12月14日,记者从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推进情况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我省实施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一周年,已为364起交通事故垫付救助费用1146.79万元,救助了319位交通事故伤者。

12月14日,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推进情况新闻通气会在贵阳召开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政府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主要目的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及时得到社会救助,保证事故受害人生命和身体健康权、缓解事故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贵州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经济大提速助推了交通大发展,促进了交通运输结构和出行方式的大优化。截至目前,全省机动车保有量达755万辆,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达958万人,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突破6000公里。人车路等交通要素的快速增长,在实现人民群众对“同步小康”建设的幸福感、获得感大提升的同时,也增添了交通事故诱发风险,给新时期交通安全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

  2017年11月1日,《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实施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正式启动。一年以来,这项惠民政策为我省农村因道路交通事故返贫、至贫的人员提供了社会救助保障,能及时帮助事故受害人及家属解决实际困难、化解矛盾、减轻压力,为我省决战脱贫攻坚、同步奔小康将作出积极的贡献。

  据了解,救助基金正式启动运行以来,我省采取了“强化管理,构建制度保障;专户存放,保证救助基金规范使用;全面覆盖,全力实施就近救助;平台管理,规范垫付案件受理;强化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积极追偿,保证基金池充足”六项举措,形成“体制机制建设实、监督考核管理严、救助费用垫付快和专业管理团队强”四大特色。截止11月30日,基金规模已达3.95亿元,全省垫付救助费用1146.79万元,其中垫付抢救费用1134.22万元、丧葬费用12.57万元,救助受害人共319人。全省垫付费用最多的三个市(州)分别是贵阳336.7万元、毕节173.17万元和安顺169.15万元,共向79家医疗机构、13家殡葬机构支付救助费用。目前,对已垫付费用成功追偿111.64万元。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交强险制度的补充,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关爱和救助,对于保障受害者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下一步,贵州将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的力度,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及时得到社会救助,维护社会稳定。

编辑:李柏杉 主编:李柏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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