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陈飞宏 实习生 吴艳琼)12月13日,2018年全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会在省科技厅召开。
会议指出,科技奖励制度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党和国家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坚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奖机制,构建既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又适应我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科技奖励体系。
据悉,省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为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省人民政府设立省科学技术奖共5个奖种包括: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省科学技术合作奖。省科学技术奖通过单位和专家两种方式推荐,且每年授奖一次。
为鼓励外国科技人才为贵州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大奖奖励对象由“公民”改为“个人”,数量总量增加至每年奖励不超过12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2项,一、二等奖总数不超过4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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