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程曦)12月13日,记者从贵安新区纪工委获悉,贵安新区纪工委建立了由纪工委统一领导、副书记分管、各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按照职能相近、便于监督的原则,将新区未设置纪检监察机构的24个部门单位分为4个组,由新区纪工委机关各室按照“1对N”的方式,分块进行联系监督。
近年来,贵安新区纪工委针对新区大多数部门单位没有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开展日常监督的实际,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制定《未设置纪检监察机构部门单位日常监督机制暂行办法》,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监督触角延伸到新区各部门单位。
同时,细化日常监督内容,将各部门单位遵守党章党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从政情况等列为监督重点。坚持抓早抓小,对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将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到日常监督工作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此外,组建专项督查组,到联系部门单位开展现场督查。通过监督,发现问题33个,向有关部门单位发出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21份,提出整改意见建议39条,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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