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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买私车!贵阳某驾驶技工学校校长上庭受审
2018/12/12 作者:本网记者 张玥 来源: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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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张玥)身为某驾驶技工学校校长,利用掌管财务工作之便,挪用公款69.40万元,用于购买汽车、黄金及商业投资。12月11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法院通报称,被告人谢某,案发前任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驾驶技工学校校长,1963年生人,案发时距离退休仅不足六年。

  谢某自2008年12月起,担任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驾驶技工学校校长,全面负责该校行政、培训等方面工作。其任职期间,分别于2012年至2014年间,三次收到该校收费员王某移交的“代收考试费”共计人民币194.956552万元,然而谢某仅上交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民123.9340万元,71.022552万元“代收考试费”不翼而飞。

  经查,案发前,谢某公款私存账户余额仅剩1.61526万元。资金流向显示,谢某长期动用该账户余款购买汽车、黄金、体育用品等,进行个人消费及商业投资。共挪用人民币69.407292万元公款,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另据办案机关查明,谢某于2013年至2016年,以“打点关系需要协调费”为由,非法占有公款资金24.5265万元。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谢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

  目前,谢某已被刑事拘留,处于取保状态。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此案择期宣判。

编辑:赵曌 主编:赵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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