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昌鼎)晚高峰本来就拥堵不堪,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及时处理还要扯皮,造成后方车辆严重缓行,大排长龙。巡逻民警赶到现场后,双方驾驶员都被处罚。
双方驾驶员小刮擦后,不报警也不撤离现场后方车辆大排长龙双方驾驶员被罚
12月8日17时30分许,贵阳市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指挥中心通过视频监控发现中环南段东站立交往南岳山隧道方向车流缓行,车尾已接近东站立交,随后指挥中心将情况反馈给在附近执勤的民警。
接警后,民警立即驱车前往,发现在隧道出口约200米处有两辆小车停在路边,上匝道处的两车道变成了一车道,所以才造成了后方的缓行。
经询问得知,17时双方发生交通事故,都没有报警而是一直在和保险公司人员交流。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后,让双方驾驶员将车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并对双方驾驶员进行了宣传教育。根据规定,两驾驶员均被处罚200元。
民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可以先照相取证,撤离事故现场,报警备案后到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快赔处理中心处理。现场有人员伤亡或事故损失较大存在争议要求民警到现场处理的应在事故后方放置警示标志后在现场打电话报警,等候民警的下一步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在现场逗留争论,极不安全也不文明,不但会对后方车辆通行造成影响,还极易发生二次交通事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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