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昌鼎)12月6日,记者从贵阳市交管局观山湖区分局获悉,通过公安交管部门数据平台统计,截止目前,观山湖区有1108辆机动车和低速车辆已经达到报废年限,有413辆机动车未进行车辆检验。
对于办理车辆报废:需车主本人携带驾驶证(若是单位车辆则需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委托人员书),雇佣拖车将所需报废车辆拖至废品公司进行车辆报废手续办理即可。
但若是车辆已经不在或是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办理报废车辆手续的,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需前往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区分局车辆管理所进行笔录问询,然后由分局车管所带上车主资料前往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进行后续事宜处理。
对于办理车辆年检则是需要先行消除车辆违法记录,车主再携带行驶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交强险大单前往就近检车站即可。
六年免检车辆,每两年带上一次上述材料前往就近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即可。对于驾驶人驾驶未年检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将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决定,并责令前往检车场所车辆检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贵阳市交管局观山湖区分局提醒大家: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被强制报废。对于上述已达到报废年限车辆,该分局将全部录入城市防控系统,只要该类车辆上道路行驶的,系统便会立即报警通知路面民警将其查处,从而将安全隐患彻底消除,请各位切勿抱有侥幸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