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12月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发布通知,禁止在余庆县两岔河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
省人民政府要求,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内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两岔河水库工程建设,为工程顺利建设搞好服务,特别是要向移民群众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干部群众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顾全大局,为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搬迁及移民安置创造良好条件。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两岔河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新增任何建设项目和其他实物指标。实物指标调查数量、种类要以设计单位和地方政府共同调查认可的数据为准,此后新增内容不予认可和补偿。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并按照建设管理程序经省和各级相关部门批准的在建工程作如下处理:
(一)852米回水范围以下全部受淹的工程立即停建;
(二)852米回水范围以下部分受淹,但不至于丧失工程主要功能和工程效益部分受损失的工程是否停建,请当地人民政府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有关工程项目名单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生态移民局,由省生态移民局商省有关部门和设计单位研究确定。
两岔河水库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人口。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准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办理人口迁入手续。违反本通知迁入的,不按移民对待,国家不负责搬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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