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张玥)“前后一共用信用卡套现16万,用于购买毒品……”11月2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毒贩谢某的犯罪行为令旁听人员哗然。
庭审现场
据检察机关依法查明,被告人谢某利用信用卡套现筹集资金赴黔西县购买毒品海洛因后,于2018年1月25日凌晨返回贵阳。当日02时20分左右,在花果园某区停车场内,刚刚出售毒品返回停车场打算驾车离去的被告人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办案民警当场从其驾驶车辆内及其本人身上查获毒品海洛因疑似物共计三包,净重分别为:399.35克、198.96克、100.12克。随后,另一嫌疑人曾某在该栋住宅楼某房间内被抓获,民警在其房屋窗口外垂直平台查获其丢弃的毒品海洛因疑似物1包,净重46.72克。
经贵阳市公安局毒品检验中心鉴定,以上四包送检物品中均检出毒品海洛因。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贩卖毒品海洛因,又明知海洛因系毒品而非法运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曾某非法持有毒品构成犯罪。
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依法判处谢某有期徒刑15年,依法判处曾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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