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贾过之)1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召开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贵州省检察机关共有4个先进集体和4名先进个人获得全国表彰。
表彰大会现场
据了解,此次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活动,隆重表彰了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干部”称号和荣立一等功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从事检察工作满30年、为人民检察事业作出贡献的检察人员代表颁发“检察荣誉章”和证书。
其中,贵州省检察机关4个先进集体及4名先进个人分别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一等功”的荣誉称号。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陈芙蓉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省检察院信息中心、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三穗县人民检察院荣立集体一等功;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张婷、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段炼、德江县人民检察院李先赋荣立个人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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