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刘竹寒)记者从贵州省环保厅官方微信获悉,11月13日,黔东南州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发现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的问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对镇远县、天柱县、麻江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和县环保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工作提醒谈话。
据悉,自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以来,截至11月13日,黔东南州共接到27件投诉举报件,其中,镇远县投诉举报5件(2件为重复投诉举报件)、天柱县6件(3件为重复投诉举报件)、麻江县4件(1件为重复投诉举报件)。
被谈话的三个县将坚决扎实整改存在的问题,按照“四个不放过”的要求,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对群众投诉举报件认真研究,加大督办整改力度,全力以赴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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