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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来临 剁手族注意!这些网购陷阱要小心
2018/11/10 作者:本网实习记者 李曜 来源: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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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实习记者 李曜)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购盛宴又将来临,“剁手族”的购物车都装满了吗?近日,贵州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各位消费者,在快乐买买买的同时,也要小心掉入消费陷阱,避免造成个人经济损失。那么,常见的网购陷阱有哪些、遇见了又该如何处理呢?一起来看看吧!

  贵州消费者曾遇到的这些陷阱你也中过招吗?

  网络团购需谨慎 保留信息好维权

  贵州大方县消费者刘某在某网站团购了某摄影楼推出的价格为398元的拍摄写真,内容包括室内、室外写真各两套。拍摄当天,经营者只给消费者拍摄了室内写真,以天气为由拒绝拍摄室外写真,消费者提出的延期拍摄的建议也遭到拒绝。最终,在消协的调解下,影楼对刘某进行了赔偿。

  近年来,团购成为了不少消费者购物消费的新选择,但低价背后,却时常隐藏着以次充好和欺诈销售等欺骗手段。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团购前应仔细阅读团购说明,不要被低价、低折扣迷惑。团购后保留好确认短信、确认页面,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

  电商违约不要慌 直通车帮您来解决

  贵州省黔西南州的消费者吴某在某网店购买了一条裙子,下单并付款成功。但10日后店家仍未发货。网店客服告知吴某,该裙子断货并要求吴谋申请退款。吴某将该网店投诉至黔西南消协,消协通过“电商直通车”处理了这起投诉,吴某获得网店的赔偿与道歉。

  省消协提示,当消费者需要进行网络购物维权时,可以向自己居住地的消协组织投诉,消费者居住地的消协组织可以通过中消协建立“电商直通车”平台进行处理,不仅方便快捷,而且极大地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双十一来临,贵州省消费者协会也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认清真假“优惠”价

  “双十一”期间很多电商会推出各种优惠措施吸引消费者,但有的不良商家先涨价再降价,看似有了大优惠,其实有的和原价差不多甚至比原价还高。

  温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对价格进行多方比较,不要只看优惠幅度,以免掉入商家的价格陷阱。

  二、警惕“优惠劵”诈骗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网站发送仿冒的电商优惠劵或诱导消费者扫二维码领取优惠劵,但其链接网址为“钓鱼”网站,消费者一旦登录领取,就会造成账号被盗、资金被盗刷。

  温馨提示:领取优惠券时,要看清网站地址,不要点击不明链接,要确定网站地址正确后再领取,以免账号被盗。

  三、购物退货防被骗

  “双十一”期间消费者购物较多,有的骗子冒充电商客服打电话或发短信,谎称您拍下的商品缺货需要退款,要求提供银行卡号、支付账号、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

  温馨提示:消费者在收到此类电话或短信时,要先与购物电商确认是否属实,再做退款操作,并尽量设置较复杂的支付密码,以保障账户安全。

  四、“微商”可能是“危商”

  现在“微商”这种新型交易方式给一些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但由于监管制度不成熟,再加上朋友圈的买卖属于私下交易,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存在较大隐患。

  温馨提示:消费者在选择微商购物时,要注意甄别“微商”个人信息和产品信息,可先从品牌的相关官网了解产品的具体信息,尽可能留个心眼,并尽量采取当面交易的方式,仔细验收商品后再付款。

  五、主动拒绝刷单行为

  即将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刷销量、刷好评、删差评等损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行为明令禁止。相反,作为对电商平台的商品和服务的体验者也应该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消费者不要贪图小利,参与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助长电商平台破坏公平竞争的电商环境。

  温馨提示:消费者要主动拒绝电商平台提供的有偿刷单、刷好评等违法行为,主动维护自己和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编辑:邵梦洋 主编:邵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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