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近日,思南县将查处的3起“吃拿卡要”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思南县财政局工作员唐仕洪“吃拿卡要”案。2013年1月至2017年1月,唐仕洪在任思南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期间,分三次收受下属和服务对象所送现金2000元人民币(以下同币种)、装有现金的500元红包一个、价值2800元的野山羊一只和价值1000元的大重九香烟一条,共计6300元。2018年7月,唐仕洪受到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思南县三道水乡河心村会计刘长江“吃拿卡要”案。2017年10月,三道水乡启动2018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收缴工作,三道水乡河心村实行干部分片收缴负责制。河心村村委委员、会计刘长江收缴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22300元,其中17000元上缴三道水乡财政,剩余5300元被刘长江长期占用。2018年8月,刘长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上缴至三道水乡新农保专户。
3.思南县宽坪乡保卫村监督委员会主任田维亮“吃拿卡要”案。2015年4月,张家寨镇供电所在宽坪乡保卫村田坝组、苏家寨组实施农村电网改造项目。经保卫村田坝组、苏家寨组群众商议,决定由时任村主任田维亮负责项目实施及电工吃住事宜。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搬运电线杆、变压器和打电线杆孔产生费用8000元,电工生活补助费1515元,共计9515元。田维亮在收到张家寨供电所支付的项目款9515元后,扣除三位电工中餐及晚餐费用1015元,支付三位电工早餐费用500元(因田维亮没有负责早餐),剩余8000元应支付给务工群众,但田维亮在支付群众务工费用时又重复扣除三位电工生活费1015元。2018年5月,田维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清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