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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 龙会兰/本网记者 徐昆)10月4日,贵州三穗县新陆大道发生一起小车超车后碰撞电动自行车至的交通事故。
当天中午11时50分许,大队事故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后了解到,小车驾驶员陈某在行驶过程中一直未减速,后又因为超车提速导致速度比之前的更快,直至碰撞前面一辆电动车自行车肇事。小车行车记录仪视频资料显示,从高速收费站出来,车上的语音系统提醒陈某已经超速。然而,陈某无视交通安全,径直超车直至将电动车撞翻才停下来。
事后,陈某非常后悔!陈某说这是他第一次发生交通事故,也从此事故中吸取了深刻的教训,以后开车一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开车过程中一定减速慢行,注意周围交通情况,确保行车安全。
交警最终判定陈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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