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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直单位公积金调整:单位和个人缴交比例为12%和5%
2018/08/31 作者:刘竹寒 来源:多彩贵州网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67 | 投稿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刘竹寒)日前,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了《贵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通知明确:单位和个人缴交的比例分别为12%和5%,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缴交基数执行标准是什么?

  1、机关单位缴交基数: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保留的改革性补贴+移动话费。

  2、事业单位缴交基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附加基础性绩效工资+移动话费。

  3、运动员缴交基数::基本工资+基础训练奖+考核训练奖+附加基础性绩效工资+移动话费。

  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怎么规定?

  1、根据贵州省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贵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测算,2018年一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应缴合计)上限标准最高不得超过4050元(单位和个人各2025元)。

  2、根据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8年度贵阳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测算,2018年一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应缴合计)下限标准不得低于168元(单位和个人各84元)。

  根据通知,2018年当年新参加工作职工以及新调入的人员,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基数调整的审核程序有哪些?

  1、各单位以2017年12月份职工工资表为基数,完整如实填列《2018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调整审批表》、《2018年省级行政(参公)单位在缴人员公积金缴交基数项目明细表》中相关项目。

  2、申请调整资料及U盘送交省建行京瑞支行,统一移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保障处审核后,转交省建行京瑞支行通知各单位办理具体缴存工作。

  3.办理时间:2018年8月至2018年10月。

  需要什么材料?

  1.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及明细表。

  2.2017年12月工资册。

编辑:邵梦洋 主编:邵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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