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昌鼎)机动车城区道路逆行,扣3分罚款200元,没想“大头在后头”,驾驶员竟还酒驾。8月19日,贵阳交警“逮”到一名胆大包天的摩托车驾驶员,最终“两罪并罚”,扣15分罚款1200元。
驾驶员杨某被罚15分1200元
当日14时许,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民警在沙冲路中段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摩托车正从电视机厂路口往骨科医院方向逆向行驶。民警当即上前将车拦下。没想,走近驾驶员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民警随即对摩托车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酒精结果是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驾驶员杨某称自己前一晚喝了药酒,“感觉没问题”,便准备骑摩托车往沙冲路出城,心里寻思陈庄坝离骨科医院路口不远,就想逆行过去,刚好被交警逮个正着。
交警依法对杨某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暂扣驾驶证,按照规定,酒驾扣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半年、重新学习科目一,机动车逆行扣3分、罚款200元,合计扣15分罚款1200元。
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贪图便利侥幸违法驾驶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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