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应腾)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为严格落实文物安全保护责任,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意见》要求,文物安全工作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制度,实行文物安全责任终身追究制。
《意见》指出,到2020年,贵州省文物安全工作将以文物平安工程有序推进,文物安全措施基本到位,文物安全保障大力加强为目标。同时,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全面落实,馆藏可移动文物保存状况良好,珍贵文物保存环境达标。文物执法督察体系基本建立,各级执法力量明显加强。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资料图:2018年文化遗产日,贵阳市民参与动手修复文物活动
此外,贵州还将加强人员保障力度、文物安全经费、数据科技应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保护文物的工作中来。
据悉,通过一系列举措,2020年底前,贵州省文物工作重要指标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力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增至12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总数增至650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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