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宋玟瑾)“哪儿有污染,我们法官的身影就到哪儿。”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刘海英,十年来亲身参与环境保护的战役之中,在她眼里,这是一份快乐而充满成就感的工作,因为她不仅作为“环保卫士”护住了绿水青山,也见证了十年贵州生态法治的成效满满。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生态法庭从无到有 摸索出环境司法的贵阳模式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以下简称“环资庭”)于2007年成立,是当时全国第一家专门针对环保问题设立的法庭,最为大众所熟悉的名字是“生态法庭”,包括贵阳市10个区市县以及贵安新区的环境保护案件,都在环资庭的管辖范围。至2018年6月30日,受理各类案件共计1761件;审结1716件。
2007年,环资庭成立之初,面对一桩桩棘手的环保案件,既无先例可遵循,也无成文法律可依照,仅凭着摸索和学习,案件审理体系渐渐成形。“我们与贵阳中级法院联合出台办理公益诉讼的规则、案件评议合议规则、法官执行回访制度、破坏森林资源量刑规范化、诉前禁止令等,构成了完整体系。”刘海英说,这就是环境司法的贵阳模式。
在专业方面,最初的污染成因、损害后果鉴定、林业资源评估等都较为困难。“自环资庭成立至今已有11年,作为定案关键一环的鉴定机构和评估机构从无到有,对案件今后处理更加规范化、公开化起到很好的作用。”刘海英说,在案件审理体系完善过程中,一些行业领域逐步建立起评估鉴定机构,让判决有了依据,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参与到调解工作中,又使案件得到了快速推进。
到环境污染地现场开庭
违法成本变低为高 严格执法颇具威慑力
“目前,环资庭在审判队伍、办理程序、审理方式、执行方式等方面更专业化,相比以往更具针对性。”刘海英解释说,过去相关的环境案件散见于各家法院,且作为常规案件处理,因此成立环境专业法庭,由拥有环境司法专业知识的法官来处理,能达到统一尺度、执法专业的效果。
据刘海英回忆,环资庭成立以来,影响较大的一次案件发生在2008年。“当时,投资人罗某某来到贵州,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在贵阳森林公园砍伐大量树木,其中还有不少珍贵保护林木,占用林地用于修建别墅酒店。”刘海英清楚记得,罗某某以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10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当时在全国司法界引发关注,被称为是同类案件量刑最重的一次,力度非常大。”刘海英说,该案件公布后,对贵阳市打击破坏林业资源犯罪起到良好的震慑作用。
红枫湖治理前
红枫湖治理后
是保护者也是受益者 这是一份辛苦而有意义的工作
2007年,红枫湖的水质呈劣5类,也就是最差的水质,刘海英告诉记者:“当时,我们通过公益诉讼案件的处理,消除红枫湖主要污染源,同时与其他各部门联动执法,期间水质明显改善,至2017年湖水已达到了2类水质,也就是可直接饮用的。”环资庭地处清镇市,红枫湖就在法官们眼前,刘海英体会到所做的一切工作,自己也成为了受益者。
“我们会到污染现场查看,甚至现场开庭,这同时也是一种很好的生态法制宣传。案件判决后还有跟踪回访。”有一次,刘海英走进一家企业的污水池,池子发出很浓的腥臭味,极其刺鼻,在通过第三方监督之下,该企业换了新的环保处理设备,“我们再到现场去,试管取水发现,污水池里已经是清水,也没有臭味了,达到了环保排放级别。这样的例子很多,这样的前后对比让我们都感觉非常欣慰。”刘海英感叹地说,环境明显得到改善,就是她最直观的感受。
作为十年贵州生态法治的见证者,在刘海英看来,贵州的生态环境改变,一方面是看得见的自然环境越来越好,另一方面则是人文环境、环保氛围更好了,群众和企业的环保意识也提升起来了。“而对于老百姓来说,环境改善后,给生活质量带来的提升更是显而易见的。”
为了取证,法官们也曾蹲点守到凌晨,爬山涉水到污染现场查看,遇到重重需要克服的困难。待污染事件解决后,当看到眼前一片绿水青山,觉得任何的付出都是值得的。刘海英笑说,这是一份快乐的工作,自己的努力和付出都看得到成效。“我觉得很有意义和价值。我们从最初的彷徨、探索,到如今摸索出属于我们的‘贵阳模式’,被同行接受并推广,真的很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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