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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户外工作者注意了,6月起将有一笔收入到账!
2018/05/29 作者:任端毅 来源: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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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任端毅)6月即将到来,全国多地将陆续迎来高温天气。伴随着气温上升,很多地区也将持续为职工发放高温补贴,贵州也有相应的高温补贴标准。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根据《贵州省用人单位发放高温天气津贴的规定》,贵州的高温补贴标准为:劳动者每从事高温天气作业一天,发放8元的高温天气津贴;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按每月168元发放高温天气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9月。

  不过,根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每从事高温天气作业1小时,发放1元的高温天气津贴,同时,实施高温天气津贴后,企业不再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防暑降温费、清凉饮料费等。

  此外,根据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搬重物、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编辑:赵兴智 主编:赵兴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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