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程曦)日前,毕节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近期查处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纳雍县玉龙坝镇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杜峰等人对危房改造对象核查不深入问题。玉龙坝镇大河湾村在实施2016年危房改造工作中,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杜峰(大河湾村驻村领导)、镇危改办负责人朱西旭、大河湾村党支部书记张少云对危改对象核查不深入,工作流于形式,导致在纳雍县城购有商品房的王瑞坤户享受危改补助资金2000元。2018年2月,杜峰、朱西旭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同年3月,张少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金沙县化觉镇副镇长郑烨等人对“组组通”公路建设督促检查流于形式问题。化觉镇在实施2017年“组组通”公路建设过程中,由于副镇长郑烨(分管领导)、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工作员潘碧志督促检查流于形式,对磨子山至结巴槽子路段混凝土厚度普遍不足等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群众反映强烈。2018年2月,郑烨、潘碧志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赫章县水塘堡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陈英雄在核桃种植项目中审核把关不严、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问题。2010年,水塘堡乡合心村在实施核桃种植项目过程中,由于陈英雄未认真审阅种植农户名册、未深入一线核实农户种植面积,导致54800元核桃种植补助款被村党支部原书记饶应书之子套取。2011年,陈英雄在组织召开合心村2012年核桃连片种植项目群众会时走形式,未向群众宣传补助政策。2017年12月,陈英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金海湖新区金海湖办事处党委原书记王伟等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重安排轻落实问题。2015年12月,金海湖新区金海湖办事处筹措50万元用于解决常丰村饮水安全烂尾工程问题,经党政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后,相关领导未跟踪督促落实,导致工程至今未完工。2017年11月,办事处党委原副书记、办事处原主任张青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办事处党委原书记王伟、原副书记聂艺琼(联系村领导)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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