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应腾)近年来,未成年人遭暴力、虐待、性侵害事件频繁曝光,儿童家庭监护缺失问题引起社会关注。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来自江苏团的35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递交了一份“关于完善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和国家监护制度”的议案,呼吁尽快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完善监护制为孩子提供“最强保障”。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16岁以下农村留守儿童由(外)祖父母监护的达805万人,占89.3%;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在家但无监护能力等监护情况较差的计99万人。调查发现,2014年有49.2%的留守儿童遭遇过意外伤害。
在议案中提出,明确父母的家庭监护职责同时,还应有强有力的惩罚措施来保障。比如,公安机关可以对违反监护职责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采取训诫、责令改正,责令接受亲职教育,罚款等手段,直至行政拘留。法院有权对严重违反监护职责的父母或监护人公布姓名,列入失信“黑名单”,直至撤销监护权。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案受网友关注
对此网友@你说C和谐就是123认为,家庭监护职责要细化,国家才是未成年人“最高和最后监护人”,建立家庭监护的评估机制,让失职父母进入监护“黑名单”才能有效保护未成年人。
对此也有网友认为,在对监护人采取训诫、责令改正的过程中,孩子监护是否受到影响。而让失职父母进监护“黑名单”,孩子究竟谁来监护,谁又能为未成年人建立长期的安置制度,安置场所,建立健康的安置体系,以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等都需要合理安排。
在未成年人家庭监护中,家长因监护缺失或不当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的背后,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将失职父母列入监护“黑名单”,从而完善监护制度及未成年人保障,你怎么看?持续关注多彩贵州网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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