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应腾)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公布了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具体施行标准,及新政策施行前的过渡期。
记者在该政策中看到,在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过渡期,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此前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2018年,将从提高技术门槛要求、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分类调整运营里程要求,三方面调整完善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补贴政策。
在乘用车部分中纯电动车型的补贴政策调整,技术标准和具体补贴金额中,不仅提高了补贴的技术门槛,并细化、强化了技术指标增加补贴档位,在补贴金额上最低档位补贴金额有所下降,而最高档位的金额有所增加。插电式混动车型的补贴金额也有所降低,并调整了技术指标,以增强车辆的环保性。
此外,地方目录或备案机制等将被取消,如北京市地方目录将在新政策正式实施后完全取消,而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或将与纯电动车型享受一样的政策。通过新政,不难看出,鼓励高续航、电池能量密度升级和能效升级是今年新政策的主旋律,反之则要被政策补贴不同程度的摒弃。
2月9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了2018年最新一期的产销量数据,2018年1月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40569辆和38470辆,相比去年1月的产销量,同比分别增加了460%和430.9%。2017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均接近80万辆,分别达到79.4万辆和77.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3.8%和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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