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苗族是热爱歌舞的民族,他们几乎每个人都是“会说话就会唱歌,会走路就会跳舞”。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苗族人非常重视自己民族文化的传承,从孩子牙牙学语开始就给他们传授芦笙吹奏和芦笙舞,到了四五岁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学会了吹奏芦笙和调芦笙舞,通过言传身教,促进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让非遗文化植根童心。
1月15日,在从江县翠里乡南岑村、岑丰村芦笙节上,苗族小孩跟着大人一起吹奏芦笙(吴德军 摄)
苗族芦笙舞,别名“踩芦笙”、“踩歌堂”等,苗语叫“丢啰嘎”,因用芦笙为跳舞伴奏和亲身吹亲身舞而得名,是苗族同胞最喜好、最遍及的一种民间跳舞,2006年,被列入国度级非物资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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