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胡楠赟)近日,记者从《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8年1月1日起,贵州将全面施行《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通过加强动物防疫工作,更好为养殖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居民健康等方面的问题提供服务。
动物防疫是畜牧生产、“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农村发展的重要保障,关系到居民健康、公共卫生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今年来,贵州省动物防疫机构更迭,部分地方存在防疫技术薄弱、职责不清等问题,特别是乡镇畜牧兽医站撤销后,基层防疫技术力量弱化,不能适应新时期动物防疫工作需求。
《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重点围绕动物防疫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市场主体责任,以贵州省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普遍呼声较高的热点问题为立足点,通过立法确保管理措施能够落实到位。
为了确保《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更好实施,贵州还将分类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针对跨省调运动物、动物产品制定通道及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设置的有关事宜,相关部门将研究起草工作方案,依托指定通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进入和途径贵州省的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检查和消毒,守住疫情传入的第一道屏障。
同时,相关部门还将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研究制定,在全省范围内施行饲养犬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确保城乡饲养的犬应免尽免,避免市民出行的安全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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