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贵州手机报 ·新闻排行
关键词:
贵州 黔哨 评论 旅游 文化 娱乐 体育 教育 图解 国内 视频 亲子 黔茶 经济 金融 品牌 法治 社区 名博 健康 扶贫 生态 电商
您当前的位置 : 多彩贵州网 > 多彩贵州网综合 > 多彩播报  
南明区依法查处一工地向南明河直排污水违法行为
2017/11/07 作者:本网记者 胡楠赟 来源:多彩贵州网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67 | 投稿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胡楠赟)11月1日,记者从贵阳市生态委获悉,近期南明区生态文明局依法对南明河旁一施工直排污水污染南明河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据介绍,9月11日有群众向南明区环境监察大队反映,南明河人民广场对岸有工地违法排污。接此举报后,南明区环境监察大队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向贵阳市生态文明委、贵阳市环境监察支队汇报,共同对现场进行排查。

  经过排查,执法人员发现在位于南明区瑞金南路(新桥)旁的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轻轨一号线第六工作段有污水排入南明河。现场发现该工地正在施工修建轻轨一号线,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设置白色塑料管将化粪池污水收集后接入南明河截污沟。但由于管理缺失,一直无人疏通,造成塑料管子虑网堵塞,导致生活污水直排南明河。

  根据《贵阳市南明河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的,由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视情节,处5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排放有毒污水,尚不够成犯罪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针对该工地的违法排污行为,南明区生态文明局立即要求整改,并依法对其进行3万元处罚。工地负责人表示,接受相应的处罚保证今后一定加强管理,同时安排工人及时恢复被污染的雨水管网及周边路面的环境整洁,定期对污水排放设施进行清理维护,确保设施正常使用,排水管网畅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编辑:陈嘉新 主编:李蓓  
相关阅读

 
新闻推荐
专题策划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