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兰新财 本网记者 程曦)9月11日,湄潭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单位湄潭县万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佳公司)、被告人匡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据悉,该案系湄潭法院审理的首例单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万佳公司于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期间拖欠35名员工工资244331元。欠薪期间,万佳公司共收取停车费、物管费等费用29万余元,并代湄潭县万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及湄潭县万象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相关款项30余万元,以上二公司于同年9月至11月合计转进万佳公司79560元。2017年1月18日,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万佳公司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万佳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匡某某逾期未履行。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万佳公司在有能力支付的情况下,以转移财产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匡某某作为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单位万佳公司主动支付了拖欠的244331元员工工资。
据了解,近年来,湄潭法院加大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依法严惩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和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犯罪行为。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庭审,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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