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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城镇养犬将实行狂犬病强制免疫 未接受免疫或被罚千元
2017/08/06 作者:本网记者 胡楠赟 来源: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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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胡楠赟)8月3日,《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草案)》规定,城镇养犬将实行狂犬病强制免疫,未接种狂犬疫苗的,饲养人最高将面临1000元罚款。

  《条例(草案)》明确,动物疫病的预防依法实行强制免疫和追溯管理,贵州省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同时,贵州省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

  《条例(草案)》规定,对在城镇饲养的犬实行狂犬病强制免疫,饲养人应当定期携带犬到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委托的动物诊疗机构注射兽用狂犬疫苗,领取免疫证明。对农村饲养的犬逐步实行狂犬病强制免疫。

  城镇犬的饲养者未对犬进行兽用狂犬疫苗免疫接种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可以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强制免疫后的动物,因发生疫情被强制扑杀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动物饲养者逃避、拒绝强制免疫和未按规定调运动物引发动物疫情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

编辑:熊莺 主编:熊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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