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程曦)6月16日,在贵州省首个“贵州生态日”到来之际,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年来贵州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总体情况和贵州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取得的新成果。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6月到2017年5月,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合计5382件,审结4193件。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年来贵州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总体情况
其中,受理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各类刑事案件1144件,涉案1762人,审结1034件,涉案1563人;受理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343件,审结277件;受理涉及资源、环保行政案件3895件,审结2882件。
记者了解到,2016年,贵州省法院研究出台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审判工作为贵州省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
与此同时,在各市州普遍设立专门化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并明确各环境资源审判庭管辖的地域范围及案件范围。在此基础上,省法院将对环境资源案件由原来的跨地级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调整为在地级行政区划内实行跨县级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并实现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归口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全面实行“三审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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