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程曦 实习生 安钰涵)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大力培育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并对各类综合性和专业性品牌按规定给予一定奖励。对首次入评“中国500强”的给予300万元奖励,首次入评“中国民营500强”的给予200万元奖励。
根据方案,贵州将围绕实施大数据、大扶贫两大战略行动,以质量促转型,以品牌带升级,大力培育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为切入点,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打造一批享誉国内外的领军企业,走经济质量效益型可持续发展道路。
方案提出了贵州品牌建设未来四年的主要目标,暨:到2020年,中国质量奖及其提名奖企业3家,中国驰名商标总数60件,国家品牌培育示范企业10家,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00个,3A级以上物流企业50家,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点5个;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5个,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4个,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2家,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15家,国家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5个,国家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3个。
同时,还提出要培育一批省级知名品牌。到2020年,省长质量奖及其提名奖企业24家,贵州省著名商标1200件,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500家,省级品牌培育示范企业50家,创建省级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100个,全省知名品牌示范区18个。
方案明确,要用足用好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财政专项资金,对各类综合性和专业性品牌按规定给予一定奖励。对首次入评“中国500强”的给予300万元奖励,首次入评“中国民营500强”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及其提名奖表彰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按国家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结构性减税,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股权激励税收政策,按照国家“营改增”试点安排,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