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程曦)4月28日,贵阳市纪委监察局召开发布会,通报今年一季度案件查办情况。第一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22件,立案177件,同比上升36.2%,其中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14件16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增长75%、77.8%,乡(科)级干部17件18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2.2%、60.9%;结案9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3人,同比上升1.1%;移送司法机关13人,同比下降31.6%。
据了解,一季度立案的177件中,有101件是违反六大纪律的行为:其中,违反廉洁纪律的有47件,例如贵阳三十七中校长张某以“教师总结交流会”为由,组织教师到兴义马岭河旅游景区进行变相旅游,被市纪委立案调查;乌当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某在任区工会主席期间,以工作经费名义下拨款项到新场镇,由新场镇购买红米、茶叶等物品后,将物品交还工会,用于工会发放职工慰问品,并违规赠送区地税等单位,被市纪委立案调查。
违反工作纪律的有26件,主要表现为工作中不负责任或疏于管理,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如清镇市王庄乡塘寨村村委会主任李某某,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对本村范围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知情不报,导致塘寨村范围内出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严重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反群众纪律的有17件,较为典型的有开阳县宅吉乡官庄村党支部书记徐某违规收取村民建房宅基地管理费4800元,损害了群众利益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此外,违反生活纪律的有8件,违反组织纪律的有3件。
据介绍,下一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基本遵循,紧扣“六大纪律”开展审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特别是突出惩治重点,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严查重处,绝不姑息;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认真核查、及时处理;对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涉嫌违纪的,坚持原则、果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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