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4月14日,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将对2016年春运期间超员20%以上、超速20%以上、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客运车辆进行公开公示。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推动将公民、企业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促使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将对2016年春运期间发生或被公安交管部门查处的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违法行为(超员20%以上、超速20%以上、酒后驾驶、“毒驾”、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以及其他一次记12分或者被行政拘留的严重交通违法行)进行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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