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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工商“12招”深化商事改革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16/03/21 作者: 来源: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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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李远莉)3月21日,记者从贵州省工商局获悉,近日该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和释放市场主体活力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全面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进一步放宽名称登记管制等12个方面,提出了全省工商系统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充分激发和释放市场主体活力的具体举措。

  12个方面的措施包括,全面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探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在省内选取试点地区,对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试行简易注销程序,方便其办理退出市场;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改革;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工作;开展创业跟踪监测服务;建立全省小微企业名录库;引导个体户转型升级,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提供开业咨询、注册登记、跟踪指导等一条龙服务;健全完善政府部门企业信息统一公示制度;建立企业诚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引导市场主体进行年报公示;规范企业公示信息抽查。

  近年来,贵州省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取得重要突破,充分激发和释放了市场主体活力。截至2月底,全省共有个体工商户150万户、注册资金921亿元、从业人员255万人;2月份,全省新设立个体工商户6941户、注册资金8亿元。

编辑:熊莺 主编:熊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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