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本网记者张玥) 3月19日,贵州省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及雇主责任保险统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此举意味着贵州将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机制,以提高养老机构抵御意外风险及善后处置能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养老服务环境。
贵州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与人保财险贵州省分公司、平安财险贵州分公司、中汇国际保险经纪贵州分公司签订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险协议。
据了解,贵州早在2003年就已迈入老龄化社会,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超530万。截至目前,贵州共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200多所,全省养老床位超16万张,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增长。各类养老机构在运营过程中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住养老人因各类事故发生,所造成的结果一方面给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了影响甚至伤害,在某种程度上还会给老人及其家属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养老机构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精力来处理善后工作,从而导致老人及其家属与养老机构产生了纠纷。
建立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借助和利用社会保险资源,可有效化解养老机构与住养老人及其家属因各类事故发生所产生的纠纷,是构建养老服务业风险分担机制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养老机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促进养老机构不断改善硬件设施和环境条件,强化内部管理,降低运营风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
根据《贵州省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经贵州省民政部门许可设立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均可申请参保,包括公办、民办、公办民营的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康复护理院等各类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试点实施方案显示,每个保险周期为一年,自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的24时止。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年度保费标准为100元/床/年,由省级福彩公益金对保险缴费按照80%给予补贴,养老服务机构负担保费的20%,投保床位数按照实际入住床位数计算。养老服务机构雇主责任保险年度保费标准为200元/人年,由省级福彩公益金对保险缴费按照50%给予补贴,养老服务机构负担保费的50%,投保人数按照养老服务机构实际雇员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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