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李远莉)12月22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近日贵州省工商局、省发改委等单位联合制定出台《贵州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则”)、《贵州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目录(2015年版)》(以下简称“征集目录”),进一步规范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征集、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企业公共信用信息跨部门互联共享和集中公示。
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生成的与企业信用状况有关的记录,包括企业身份基本信息、企业优良信息和企业失信信息。贵州省各级国家机关征集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将会统一推送到贵州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管理规则”规定,各级国家机关在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以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公共服务项目中,涉及信贷、担保、融资等金融活动中,申请办理资质评定、项目审批、用地审批、申报、升级、验证、免检(审)、出口货物退(免)税等事项中,以及授予荣誉称号、给予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等工作中,应当登录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核查和依法使用企业公共信用信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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