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李远莉)为“褒扬诚信”,深入推进“诚信贵州”建设,近日,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等36家单位印发了《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办法(试行)》和《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联合激励政策(试行)》,联合创建诚信示范企业“红名单”,上榜“红名单”的企业可享受61项激励政策。
据了解,无规定失信行为和其它相关部门认定失信行为的企业才有资格申报省诚信示范企业。诚信示范企业的创建严格按县、市(州)和省信用办三级评审程序,并将委托省级社会组织进行预审,再将预审后的企业委托给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进行社会诚信度调查。省信用办根据预审和调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本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入选名单,并记为“红名单”。
上榜“红名单”的企业,可在银行信贷、信用担保、财政贴息、产业扶持、政府采购、项目配套、费用减免等方面获得61条激励政策。 比如,对红榜企业投资项目,在项目立项、财政补助、项目贴息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银行对符合条件的红榜企业开展授信业务,发放信用贷款,最大限度满足其融资需求,并优先将红榜企业纳入创新金融产品试点;交通部门对进入“红名单”的道路运输企业,在行政许可及资源配置时给予政策倾斜;公安机关对红榜企业建立“绿色通道”,对企业报案、投诉、举报以及行政审批、备案等申报事项,优先受理、快速办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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