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林童)9月23日,贵州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经验交流暨推进会在贵州安顺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2015年上半年,贵州省12个省级试点县市区已全部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并于7月中旬全部通过省级验收。
贵州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经验交流暨推进会现场
目前,贵州省(试点及部分非试点县)涉及改革工程210026处,纳入改革试点工程127591处,已明晰工程127591处,其中:国有9475处、集体27599处、协会926处,受益户共有32044处,社会投资者所有251处,个人所有57296处;颁发产权证书工程79408处,共颁发产权证100659个,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工程113765处,落实管护经费3602万元;实行专门集中管程工程4028处,有专管单位420个,实行承包、租赁、拍卖管理工程5536处,股份合作324处,签订管护合同17551个。
过去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各种权属交叉混淆,产权难以清晰是较为严重的现象,对地方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造成了阻碍。该项改革以明晰产权为核心,赋权释能,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农村众多小型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有效的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安顺市西秀区蔬菜园区
改革试点中,安顺市西秀区蔬菜园区通过成立用水户合作组织,对国家投资建设的43处产权转为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利工程进行管理,彻底解决了以往水利工程有人建,无人管的局面。达到了以水养水、农民增收、企业增益的目的,实现产值6750万元。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主要矛盾就是明晰工程产权。全省各地因按照“抓大放小、赋权释能”的原则,凡涉及公共安全或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工程,应归属国有,其管理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负责,组建专门管理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行专业化管护。除此之外,众多由国家投资补助建成的小型、微型工程,可以直接划转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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