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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微”行为 形成“众”力量 丹寨县创新推行《辖区高速公路路(桥)长工作机制》

  • 时间: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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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4/04/25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记者 孙天敏 通讯员 罗正国)“总是有个别自觉性差的村民把垃圾、杂物随意丢在高速公路人行涵洞入口处,那里是我们寨子的出行通道,臭气熏天!”“交圭大桥的排污下水道接口,每逢大雨,从桥面淌下的污水都会漫出来,冲入周边农田,村民反应强烈……”这是去年4月中旬,贵州省交通执法七支队二大队联合高速交警、经营业主等部门深入丹寨县辖区高速公路沿线村寨走访调研时,村干部们、群众说出的“心声”。

S62余册高速石桥大桥

  怎样才能把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做到点子上、落到关键处?七支队二大队在探索中寻找答案,结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积极推动丹寨县人民政府出台了《辖区高速公路路(桥)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路(桥)长组织体系,规范设置路长、桥长、巡桥员67名,并在公路沿线的27个村(自然寨)明确了安全“吹哨人”。短短1年时间,丹寨县辖区高速公路的管理、治理、保护水平大幅提升。

  “巡桥可不能马虎,巡查时要认真细致,桥上桥下、犄角旮旯都不能放过,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S62余册高速石桥特大桥的桥长,丹寨县南皋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张凯每次经过桥下时,都会停下来看一看有没有乱占、乱堆、乱采、乱建的“四乱”问题。

执法人员检查桥下空间

  居住在S62余册高速交圭大桥下方的村民李某,因房屋不在征拆红线范围,公路通车营运后,常常会有散落物从“天上”掉下来。去年6月,一块拳头大小的塑料碎片砸在他的屋顶上,导致数块瓦片破损。随后的一场大雨让他苦不堪言,房间床铺上的棉被、床单被雨水淋了个通透。无奈之下,李某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向村支书李文贵反应了有关情况。

执法人员到村民家中了解房屋受损情况

  第二天上午,丹寨县龙泉镇分管交通的副镇长(副路长)与辖区高速公路“一路多方”有关人员就来到了村民家中,查看了房屋受损情况。并明确由经营业主赔偿村民李某瓦片破损费、工时费和棉被折价费共计400元,并在交圭大桥两侧增设400米防抛网。而此前村民反映强烈的交圭大桥排水问题,也得到了妥善处理。

涵洞堆放的杂物已被清理

  “前面几十米就是人行涵洞,你们从这边横穿高速公路走过去,最多节约5分钟,为什么要用生命去冒这个险?”

  “你把这些木料堆在桥下,万一失火了怎么办?就算不失火,堆在这里也不美观啊!”

  72岁的王大爷是丹寨县龙泉镇卡拉村村民,年轻时曾当过几任村干,在群众心中威信极高。自村委会明确他为辖区高速公路安全“吹哨人”后,村民擅自破坏铁丝网进入高速公路行走、占用桥涵空间堆放杂物等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一路三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据悉,在丹寨县境内的S62余册高速沿线,像这样的事数不胜数。自《辖区高速公路路(桥)长工作机制》出台以来,全县67名路长、桥长、巡查员和27名安全“吹哨人”积极发动广大群众争当路域环境整治宣传员、示范员、战斗员,汇聚“微”行为,形成“众”力量,在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共建共治的同时,把辖区高速公路打造成为“车行画里、人游景中”的最美高速。

  “打造平安护美、畅行享美、融合聚美、经营促美、服务添美、生态显美的最美高速,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责任。接下来,我们将携手相关部门积极改善辖区路容路貌,全力保护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及附属设施完好,让常态化爱路护路成为广大司乘人员和沿线群众的行动自觉!”县创建办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李道江说。

一审:孙天敏

二审:李莉丹

三审:段   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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