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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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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记者 孙天敏 通讯员 龙锦章)为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岁末年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道路交通运输领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自2023年10月以来,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七支队十二大队联合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交警六大队、从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从江县公安局洛香镇派出所、从江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持续开展夜间专项打击行动。

“打非治违”联合专项行动
联合行动依托交警集成指挥平台大数据筛查,认真分析车辆行驶轨迹,掌握车辆活动规律,采取常态化驻点盲查、系统预警精准打击、举报线索布控等方式,将违法行为嫌疑线索车辆渠化进入洛香服务区进行拦截检查。2023年10月份开展打击行动以来,截止2024年1月25日,共查获非法违规车辆48辆,罚款41.53万元。其中,非法营运车辆36辆,罚款40.28万元。在开展专项行动期间,查获拒交、逃交、少交高速公路通行费车辆46辆,追补通行费16790.2元,罚款4003元。

严厉打击非法营运
2024年1月份查获违法违规车辆32辆,处罚229023元。根据查获的车辆情况分析,主要为7座至12座商务车从广东、广西、福建等沿海省份违法运送乘客至贵州、四川、云南等地。这些车辆驾驶员通常会采取上车前约定好费用到达目的地后付款,与乘客串供对抗调查询问、唆使乘客作伪证,通过中间人招揽乘客,假借劳务派遣公司包车,驾驶无牌、套牌车辆或使用临时号牌领取通行卡进站等方式逃避执法检查。

查处违法违规车辆
为有效打击违法车辆猖獗行为,七支队十二大队安排执法人员深入广西三江摸排线索,辗转铜仁、思南等地调查取证,通过与属地多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借助公安网监大队技术侦查手段破解涉案手机,恢复聊天记录、收付款账单,固定了当事人在微信群违法发布信息、电话招揽乘客、私下约定乘车费用、乘客支付记录等证据。
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用足法律手段,按照“零容忍”的要求,从严整治违法行为,消除涉案车辆的违法行为,打击违法行为人的嚣张气焰,形成了一定震慑作用,降低了涉违车辆存在的安全风险,让乘客知晓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维护了道路运输经营市场秩序,确保了辖区道路运输安全形势稳定。
一审:孙天敏
二审:李莉丹
三审:段 洪











